首  页 热点关注 法制报道 律界新闻 舆论监督 图片新闻 律师动态 求助律师   律师说法 法律幽默 网站公告 论文精选  
  新闻热线 合同范本 法治时评 反腐之声 司法考试 执业困惑 最新法规 美文自荐 公共信息 律师加盟 律所注册 人才求职 律所招聘  
  按专业找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行政诉讼律师 经济法律师 民商法律师 房地产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婚姻法律师 劳动法律师
  各专业分类研究: 刑法专题 行政法专题 经济法专题 民商法专题 房地产专题 知识产权专题 婚姻法专题 劳动法专题

本站法律顾问
褚中喜
,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代理的“中国最大民告官案”、“佘祥林杀妻冤案”、“熊猫烧香案”、“山西黑砖窑案”、“三鹿奶粉案”。分别入选1999、2005、2007、2008年度中国十大案件,是中国代理“全国年度十大案件”最多的律师之一。

移动电话:13901145334
邮   箱:bj555555@126.com

用户名:
密 码:
 
 
 
北京律师网客服中心
中国总机:4008100100转“北京律师网”
Email:bj555555@126.com
朝阳: 13901145334 禇中喜律师
东城: 13237156343 柳晓丽律师
西城: 13521043844 冯力律师
崇文: 13901214203 张英华律师
宣武: 13521048044 陶萍妮
丰台: 13811954438 饶建军律师
石景: 13811792343 曾俊律师
海淀: 15911118026 蒋丽辉律师
通州: 13520404118 姚丽丽
延庆: 13693218127 赵建宇律师
昌平: 13521042644 孙晓敏律师
顺义: 18911639167 孙永恒
 
陈剑峰 北京 010-63332899
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 详细
 
南京律 江苏 025-85233513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详细
 
李吏民 北京 135-52534096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 详细
 
梁小军 北京 010-80629789
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 详细
 
李程 天水 0938-3624589
甘肃天水程程律师事务所 详细
 
周旺 北京 010-59051073
北京市博融律师事务所 详细
 
项德成 北京 13552930891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 详细
 
史淑梅 北京 13693106588
北京市万国法源律师事务所 详细
 
金占良 北京 01058200917
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 详细
 
宋丽红 北京 135-52390620
北京市赛思博律师事务所 详细
 
杨永娥 西安 029-81989817
陕西普和律师事务所 详细
 
张雪霞 顺义 13701066092
北京曹智勇律师事务所 详细
 
董立超 沈阳 024-62570033
辽宁万嘉律师事务所 详细
 
韦新举 北京 01065011070
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 详细
 
智艳军 北京 010-85253399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详细
 
李传册 山东 0537-3367313
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详细
 
旷继东 北京 13522671774
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 详细
 
杨宝东 北京 010-51657715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详细
 
张震 山东 13863783511
山东济宁圣和律师事务所 详细
 
林波 四川 027-6097808
四川智典律师事务所 详细
  上海国运律师事务所
  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东深圳创基律师所
  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
  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
  四川希正律师事务所
  北京地久律师事务所
  湖北全成律师事务所
  天津泓毅律师事务所
  北京以诺律师事务所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鼎钟律师事务所
  北京灵均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州律师事务所
  xkqnwtta
  陈康
  鼎龙律师事务所
12年以前让山东省人民政府败诉的行政判决书
12年以前让山东省人民政府败诉的行政判决书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2   浏览次数:390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1)济行初字第10

 

原告山东省鱼台县老砦乡东里西村宗效平、张玉文等142户村民。
    
诉讼代表人宗效平,男,汉族,196495日出生,农民,住山东省鱼台县老砦乡东里西村。
    
诉讼代表人张玉文,男,汉族,1969223日出生,农民,住址同上。
    
委托代理人:褚中喜
   
委托代理人:胡新中
   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住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
    
法定代理人李春庭,省长。
   
委托代理人刘鲁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处副处长。
    
委托代理人王立俭,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处主任科员。
    
原告山东省鱼台县老砦乡东里西村宗效平、张玉文等142户村民诉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地权行政复议一案,于200175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19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诉讼代表人宗效平、张玉文及其委托代理人褚中喜、胡新中,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委托代理人刘鲁平、王立俭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01615,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原告申请行政复议超过法定的申请期限为由,作出鲁政复不字(20015号不予受理决定书,原告不服,诉至本院。
    
原告诉称:200027日,济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强行征用原告所在村耗资20余万元改造好的精养鱼池、台田等基本农田120亩。同年5月,济宁市人民政府向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批复,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不作调查核实,将本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审批的基本农田越权批复。2001530日,原告142户村民发现该违法批复后,向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01615日,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鲁政复不字(20015号不予受理决定书,以超过复议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原告认为,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未在法定时间进行复议,属程序违法,亦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依法撤销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2001615日作出鲁政复不字(20015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责令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依法受理原告复议申请。
    
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辩称:本政府已在一审诉讼期间,因程序上的问题,主动撤消了鲁政复不字(20015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根据法院的裁判结果对原告的申请进行处理。
    
原告对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的答辩比较满意,认为其诉讼目的已达到,不再发表其他意见,但坚持诉讼。
    
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向本院以下事实证据:12001年原告递交的复议申请书;2、、2001615日作出的鲁政复不字(20015号不予受理决定书;3200182日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撤销鲁政复不字(20015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决定》;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用地批复;5、关于印发《征用鱼台县老砦乡土地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6、东里西村传真电报。
    
原告向本院提供证据三份,经审查,与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提供的2号、4号、5号证据相同。
    
根据上述情况及双方当事人质证,可以确认以下事实:原告在2001530日向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01615日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书。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的时间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期限(即5天)。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该条规定,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超过五日的,就产生了复议机关当然受理复议申请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原告在2001530日向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而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在2001615日不予受理决定书,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故其程序违法。由于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在一审审理期间已自行撤销了其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三)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依法确认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的鲁政复不字(20015号不予受理决定书违法。
    
二、判令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对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作出处理。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胡友明

                    审判员:芦守臣

                    审判员:孙书庭

                    00一年九月十二日

                    书记员:王  

 

 

 

 医疗纠纷维权网  法律桥--您的律师  北京律师网  中国律师调查网   恩施中级人民法院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 
   
大连律师网 北京律师网 首都律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国务院信访办地址电话 京ICP备08009010号


声名:本站为公益性律师门户网,宣传法制和建立律师与社会公众交流的平台是本站设立之目的,与任何商业利益
无关,网上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如认为不妥,请与我们联系.网上律师信息未作进一步核实,委托时请仔细核对
律师执业证件.网上律师的意见不代表本站的观点。



版权所有.2004-2013. 北京律师网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S座1022-1026室(北京西站北广场正对面) | 邮编: 100038
网址:www.148148.com  www.beijing148.net | www.北京律师网.cn 网络实名/通用网址:北京律师网
客服:4000-000-284  电子邮箱:bj555555@126.com  京ICP备08009010号
网福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制作维护